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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联合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25

2004年12月16日

深盐府办〔2004〕37号

《深圳市盐田区联合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盐田区联合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百日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三级联动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百日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非法营运等热点问题,维护区内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区政府决定,从2004年11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不间断的联合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非法营运的百日行动。现根据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联合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2004〕407号),以及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整治交通秩序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2004〕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盐田区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非法营运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龙岳华(副区长)

副组长:林电雄(盐田公安分局局长)

张裕珍(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主任)

成  员:周  敏(区城管办<环保局、执法局>主任、局长)

陈小鸣(区建设局<住宅局>局长)

李小红(盐田工商分局局长)

李茂勇(盐田质监分局局长)

余培红(盐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施  宏(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整治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其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负责日常行动的组织、联络及行动情况的汇总上报。联系电话:25229484、25229400(传真)。

联合整治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裕珍(兼)

副组长:余培红(兼)

成员(共25人):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4人,盐田交警大队4人,盐田公安分局4人,盐田工商分局1人,区城管办4人,盐田质监分局2人,警备区2人,武警4人。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严厉打击渗入运输领域带有黑社会背景的组织及欺行霸市行为,严惩暴力抗法行为。由盐田公安分局负责。

(二)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违章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未经检测合格车辆及超载、无证驾驶等违章行为。由盐田交警大队负责。

(三)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行为,私设站点售票和载客,客运经营者揽客、拉客、宰客、甩客、卖客及客车严重超载、越线经营行为;机动车维修、驾培行业的各种违章行为,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违章、超限运输及其他交通运输违章经营行为,蓝牌车、货车及外地出租车非法使用通讯频道及其他营运车辆违规使用通讯频道的行为。由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负责。

(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测监管,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及“大吨小标”的清理恢复工作。由盐田质监分局负责。

(五)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非法改装或者出售报废汽车的行为。盐田工商分局负责。

(六)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污染道路环境、乱倒余泥渣土、未密封加盖的行为。由区城管办负责。

(七)加强对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环境的源头管理工作,以及对土石方工程招标工作的源头管理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

(八)严厉查处假牌、报废军警车辆。由深圳警备区和武警部队负责。

三、工作安排

由整治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市联合整治办的每周行动方案,每周组织开展两次联合整治行动,对区内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整治小组要主动联系、协调各相关执法单位,切实发挥联合整治的效应,集中力量,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二)整治小组对区内重点地段的查处要做到定时、定点、定人,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保障重点地段交通顺畅、秩序良好。

(三)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联合整治办的每周行动方案,积极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做好检查、登记、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到位、行动时间到位、行动效果到位。每次行动结束后,填写好《联合整治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登记表》、《联合整治查处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市联合整治办。

(四)区有线电视台等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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